第一题
1.B【解析】设置在地上四层的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内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的房间,可设置一个疏散门。
2.C【解析】挡烟垂壁是用不燃材料制成,垂直安装在建筑顶棚、横梁或吊顶下,能在火灾时形成一定的蓄烟空间的挡烟分隔设施。
3.E【解析】《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排烟口的排烟阀的手动控制装置是指由排烟阀的执行机构引出的远距离手动开启装置。
4.ABD【解析】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品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5.ACD【解析】设置防烟分区应满足的要求有:①防烟分区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结构梁等划分;②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③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规范要求;④采用隔墙等形成封闭的分隔空间时,该空间宜作为一个防烟分区;⑤储烟仓高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mm,同时应保证疏散所需的清晰高度;⑥有特殊用途的场所,应单独划分防烟分区。
6.ACD【解析】手动开启风机,风机应正常运转2.0h,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7.ABCE【解析】风管部件检查主要包括:①排烟防火阀、送风口、排烟阀(口)等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手动开启灵活、关闭可靠严密;②电动防火阀、送风口和排烟阀(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在最大工作压力下工作正常;③防烟、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
第二题
1.B【解析】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人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2.A【解析】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且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3.B【解析】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4.BCDE【解析】需设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施工现场有:①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②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在建工程;③超过10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5.ACE【解析】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要求有:①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②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③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
6.CE【解析】高层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7.BCDE【解析】为保证火灾情况下,能够满足火灾初期扑救和人员疏散的要求,施工现场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的场所有:①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②水泵房;③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④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⑤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
8.ABCE【解析】施工现场内的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应配置灭火器的场所有:①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②动火作业场所;③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④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⑤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第三题
1.(1)该商业综合楼消防电梯设置不符合要求。
(2)理由:建筑面积大于1500m2小于4500m2的,消防电梯不应少于2台,且与防烟楼梯间共用前室,前室面积不应小于10m2。
2.西部防烟楼梯问仅在楼梯间内设机械加压送风符合要求。
3.屋顶消防水箱容量不应小于18m3。
4.(1)若不考虑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水时,消防水池容量不符合要求。
(2)理由: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30L/s,火灾延续时间为3h,加上喷淋系统为1h用水量,现消防水池容量不足。
第四题
1.(1)该住宅建筑进行消防审核时不能发合格意见书。
(2)理由:
①消防控制室不应设在地下二层;
②柴油发电机房不应设在地下三层;
③疏散楼梯不应采用封闭楼梯间,而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2.该住宅建筑的汽车库防火分类为四类地下车库。
3.(1)该住宅建筑的汽车库可以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施。
(2)理由:该住宅建筑的汽车库不是高层汽车库,也不是复式汽车库、机械立体汽车库、采用升降梯代替车道的汽车库,因此可以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第五题
1.(1)火灾原因:舞台正中偏后北侧上方倒数第二道1000W的光柱灯距纱幕过近,光柱灯高温烤燃纱幕起火,迅速蔓延成灾。
(2)主要教训:
①安全疏散门上锁关闭,致使在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拥挤堵塞,来不及逃生,造成大量伤亡。
②馆内装饰、装修、舞台用品大量采用有机高分子易燃可燃材料,火灾时产生大量烟气和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使现场人员短时间内中毒窒息,丧失逃生能力。
③初起火灾处置不当。舞台上方纱幕着火时,馆内工作人员无人在场,现场人员惊慌失措,组织活动的单位也不能及时有效地组织人员疏散。
④火灾隐患久拖不改。在过厅内堆放杂物,安装、使用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火规定。
⑤管理松懈,未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2.(1)该文化馆违反《消防法》第16条的规定,未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没有组织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该文化馆违反《消防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