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42. 消防 工程师 |
03. 考 全 科 |
01. 消防 工程师 |
1.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2.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
3.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
02. 免一科 |
01. 消防 工程师 |
2.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
3.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附件2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3,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附件3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专业划分 |
专业名称(版) |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
工学类相关专业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建筑学; |
建筑学;城市规划; | |
安全工程 |
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 | |
管理学类相关专业 |
管理科学; |
管理科学;系统工程(部分); |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附件4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样式)
兹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及其他单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年。
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能够遵守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本证明真实性由本单位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