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现场审核须知
根据《山西省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告》获悉,2016年山西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8月22日至8月26日。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进行。在山西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工作单位须在山西省并有山西户籍或居住证。符合以上属地管理报名要求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选择省份时须选择“山西省”,报名地市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现场资格审核时,对非山西户籍或无山西省居住证的报考人员不予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任何信息不得修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山西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新手如何备考效率更高?点击查看>>】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同时进行考试属地报名的确认,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向资格审核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西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无山西户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山西省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首次报考人员(新考生)须向审核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工作年限及从业年限证明(见附件2)各一份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地市的市消防支队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外,还须携带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续考人员(老考生)须向审核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往年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或成绩通知单。
资格审核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的户籍进行比对,非山西户籍或无提供居住证复印件的报考人员不予设置审核通过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