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现场审核须知
根据《上海市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获悉,2016年上海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查时间2016年9月1日~9月5日;2015年度在本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不变的,凭报名系统历年档案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现场审核。2015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该项考试的考生、级别变更的考生、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3号楼216室,近宁国路)审核(咨询)点代码:2803;咨询电话:65382291、65399268-831、826。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或者学位)、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上海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其中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还须携带职称资格证书、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报考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完成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对本人审核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审核通过,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如超过48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现场审核(咨询)点确认审核事宜。查询核对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8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