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审核须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获悉,2016年四川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时间定于8月19日至9月9日;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我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3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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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市(州)公安消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该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514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