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审核须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获悉,2016年河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人员持打印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各市考试机构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用于资格审查的其他相关材料,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各市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于网上报名开通时通过网站予以公布。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查状态,显示“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各市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当地人社、公安部门负责。各市人社、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务必在2016年8月14日前在后台设置本市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并最迟于2016年9月4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河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消防工程师考试出题特点及答题技巧,点击查看>>】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有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含二级结构)、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聘任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