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审核须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西藏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获悉,2016年西藏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9月13日;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我区实行报名初审考后复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诚信报考。
现场资格初审时,“异地考生”和“新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需本单位审核盖章)、从业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老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只须将盖有工作单位公章《资格考试报名表》送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网上审核。
通过区消防总队现场资格初审后,请携带盖有自治区消防总队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送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北京西路46号,区人社厅大楼5楼516房间)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否则,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缴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