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审核须知
根据《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获悉,2016年江苏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人员须进行考前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9月5日—8日;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共同负责。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非经营性单位的新报考人员应于9月5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接收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6号,联系电话:(025)86335412。
江苏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新手如何备考效率更高?点击查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缴费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