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8月11日9:00— 8月21日17:00 | 网上注册登记 | |
8月14日— 8月22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 | 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 |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25日17:00 | 网上缴费 | |
10月1日前 | 上报试卷预订 | |
11月7日9:00—11月10日17:00 | 准考证打印 | |
考 试 时 间 | 11月11日 |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11月12日 |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
11月17日前 |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报送考场信息 | |
12月22日前 | 报送客观题成绩 | |
2018年2月底前 | 公布考试成绩 |
附件2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摘录)
一、参加全科(考三科)考试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符合《暂行规定》中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