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6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非经营性单位的新报考人员应于8月21日—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将有关报名材料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6499。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