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云南考区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的公告
近日接到举报,声称有参加201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部分人群冒用单位名义出具虚假工作证明报名考试。按照国家人社部要求,坚决杜绝提供虚假信息报名考试的行为发生,净化考试环境,经研究,从即日起,所有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新报考人员,在现场审核时,需要提供与工作简历表所记录工作单位相符的云南本地社保证明以便进行核查,报考人员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与实际缴纳社保单位信息不符的,将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取消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并视情节,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已经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请在报名结束前,到审核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核查。
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再次重申:“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责任自负。涉事单位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取消该单位人员下一年度的报考资格,并对报考人员将给予终止考试资格的处理,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本次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社保证明等信息再次进行核查。报考人员所填报工作单位与实际缴纳社保单位信息不符的,将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取消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并视情节,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以上内容,不再向考生逐人电话通知。
现场审核地点: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技术处(地址: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龙马社区三组龙马中心学校对面)
审核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周末不休息)
审核点联系电话:0871-64569546
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