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告知承诺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
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将进行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在线核验,完成后系统显示核验结果。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原则上均须通过系统在线自动核验。学历(学位)信息有误,可在“注册维护”→“学位修改”处进行学历(学位)维护。学历(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对于其他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情况,考生须进一步进行相关信息复核。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复核须按下列说明上传相关电子材料,用于确认本人在线填写的个人信息正确与否。
一、上传途径
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在报名确认环节上传电子图像材料。
二、上传内容
(一)学历(学位)信息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考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2.中专学历的,考生须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扫描件。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考生须上传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4.取得军校学历的,考生上传毕业证电子扫描件。
(二)身份信息
1.身份证号变更的,考生须上传身份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电子扫描件。
2.姓名变更的,考生须上传身份证和户口本姓名更变页电子扫描件。
3.系军人的,考生须上传身份证和军官证(军人身份证明)电子扫描件。
三、上传文件具体要求
1.上传电子扫描件必须为JPG图像格式。
2.文件大小在100KB-300KB。
3.复印件电子扫描件无效。
4.仅能上传一张图片(上传多证件的请合成一张图片)。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