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市一级消防工程师网上报名及在线核查时间:9月6日至9月15日;网上缴费时间:9月6日至9月19日(未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及申请免试的报考人员,填报信息须通过在线核查后方能进行网上缴费);具体考试报名事宜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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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链接):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http://link.233.com/28357/rule/735.html)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link.233.com/28357/rule/736.html)
一、报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按简章要求进行报考。
(二)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请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六、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四)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考生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二、考试时间
11月6日
9:00 - 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4:00 - 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7日
9:00 - 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一)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条件: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说明:
1.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范围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2.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
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3.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等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本科)
专业划分 | 专业名称 (2020版) | 专业名称 (2012版) | 专业名称 (1998版) | 旧专业名称 (1998年前) |
法学类相关专业 | 消防指挥 | 消防指挥 | 消防指挥 | |
理学类相关专业 | 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 | - | - | - |
工学类相关专业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电机电器智能化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信息工程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技术(部分)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通信工程 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 软件工程 |
建筑学 城乡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建筑学 城乡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建筑学 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 建筑学 城市规划 城镇建设(部分)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 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城镇建设(部分) 交通土建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 |
安全工程 应急技术与管理 消防工程 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 火灾勘查 核生化消防 | 安全工程 消防工程 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 火灾勘查 核生化消防 | 安全工程 消防工程 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 火灾勘查 核生化消防 |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工安全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 化工工艺 工业分析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管理学类相关专业 |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应急管理 |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学 系统工程(部分) 工业工程 管理工程(部分)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国际工程管理 |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分别于1998年、2012年、2020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专科)
专业划分 | 专业名称(2021版) | 原专业名称(2021年前) |
安全类相关专业 | 安全技术与管理 化工安全技术 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 安全智能监测技术 应急救援技术 森林草原防火技术 | 安全技术与管理 化工安全技术 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 安全生产监测监控 救援技术 森林防火指挥与通讯 |
能源动力与材料类相关专业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 建筑装饰材料技术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建筑材料生产与管理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 建筑装饰材料技术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
土木建筑类相关专业 | 建筑设计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技术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建筑消防技术 市政工程技术 给排水工程技术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市政管网智能检测与维护 | 建筑设计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技术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消防工程技术 市政工程技术 给排水工程技术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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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类相关专业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电子产品检测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技术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通信软件技术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电子产品质量监测 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 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技术 软件与信息服务 信息安全与管理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 |
公安与司法类相关专业 | 安全防范技术 安全保卫管理 | 安全防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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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于2021年颁布的《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
四、考试级别与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考务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在线核查时间:9月6日至9月15日;
(二)网上缴费时间:9月6日至9月19日(未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及申请免试的报考人员,填报信息须通过在线核查后方能进行网上缴费);
(三)现场核查时间(只针对接到核查部门电话通知的报考人员,其他人员采用在线核查方式):9月16日至9月17日(现场核查方式见“六、报考操作流程”)
(四)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预计10月26日起;
(五)成绩公布时间:考试结束60天后,报考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8357)查询考试成绩;
(六)证书发放:厦门考区考生纸质证书领取时间请留意“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七)考试地点: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系统在线核查、核查部门在线核查、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注册信息不完善的老考生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
(可到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相关下载”处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
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请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原则上不建议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将无法自行改回承诺制,如需改回承诺制,请在9月13日前在线递交申请,具体详见厦门市人社局官网——人才服务——人事考试——《关于“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相关考试的操作说明》,如有疑问请联系:12333)。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报考人员坚持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可于上传相关材料2个工作日后,自行查看核查情况。在线核查不通过的,可根据系统提示重新修改上传或填写的信息。
(1)须由核查部门在线核查的人员范围:
①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
②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③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④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⑤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②申请“免一科”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证书和聘书(证书和聘书合并一张照片上传);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③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其“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报考意见。
(四)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五)资格核查
在线核查过程中,核查部门将在线留言或电话通知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拍照上传),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在线核查的,将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除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外,还须单位在打印报名表上盖章。
2.身份证原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及国外学历的需要提供学历认证原件。);
4.申请“免一科”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证书及聘书;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5.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其“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报考意见。
请将所需上传材料合并为一张图片上传。
(六)网络缴费
1.收费标准。《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按每科79元标准收取,《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按每科65元标准收取。
2.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报考人员网上缴纳的费用直接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连接,所缴款项直接进入福建省非税待解缴科目,实现电子票据信息化管理。缴款人可直接在网上查询到带防伪功能的电子票据并支持下载。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3.考生缴完费后没有点生成票据,过后可关注“通缴云”公众号查询并找回。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诚信管理
(一)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考试用书
考生可自行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8357)“考试用书”。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见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www.cccf.com.cn)“通知通告”栏或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www.cccf.net.cn)“通知公告”栏。
九、应考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场规则》,按规则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科目共3科,除《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外,其余2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试考务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应试人员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请及时关注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fjpta.com)。
官方原文:http://link.233.com/28539/xxgk/tzgg/202109/t20210908_25814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