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级消防工程师考人员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登录账号,点击本项考试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为避免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间,建议提前24小时完成新用户注册,网上填报信息并通过审核的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流程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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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并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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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
(二)填写报考信息
完成注册的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核查
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现场核查。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报考人员。
请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作为辅助,并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看各市现场核查具体安排,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的高级工程师职务聘任证书,或提供本人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网上缴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15〕158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另上缴国家考务费按客观题每人每科1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9元的标准收取,合计客观题每人每科计收6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计收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