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于11月5、6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省委人才发展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负责考试指导监督;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资格审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具体考务管理。
二、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详见附件1)。
(二)成绩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一科”2个类别(报名条件详见附件2、3)。
四、告知承诺制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见附件4)。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线上核查。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并按有关要求对不实承诺进行处理。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9月2日至9月9日。
(二)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详见附件5)。
六、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观题每人每科60元,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开具电子发票的考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4天内办理(详见附件6),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七、考后核查
(一)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二)成绩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将将在“省消防救援总队”(hi.119.gov.cn)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网”(http://link.233.com/21557/)进行公示。
(三)考试合格的考生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到省消防救援总队进行报名资格复核。
1.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核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停发证书。如有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存在不实承诺行为,其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证书无效,不诚信行为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报考人员信息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发布。
报名资格复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70号省消防救援总队406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5921262。
八、考试有关事项
(一)应试人员需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相关须知事项,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疫情防控须知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提前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
(二)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试开始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联系方式
(一)省消防救援总队咨询电话(报名资格):65921262。
(二)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咨询电话(考试考务):65375001、65339752、65338399。
受理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2年8月31日
官方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1557/#/ww/d/b/wwdb_cont.html/bb5411f68234e8150182f2a6b08e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