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考区关于因疫情防控无法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申请退费或成绩延期的通知
确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在考试当日无法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沈阳考区考生(不包括考试当天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如需申请退费或成绩延期,请务必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证明材料发送至沈阳市考试院邮箱进行相关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申请退费或成绩延期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名称
(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
1.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2.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4.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行业)资格考试
5.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6.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7.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
8.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9.全省部分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证明材料
1.《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考试人员相关业务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准考证照片或电子版;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5.实施疫情管控措施部门出具的正式通知或“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居住地风险等级查询考试当天的截图”。
三、受理邮箱
ksy_zhksb@163.com
四、特别提醒
1.此项业务适用于报考沈阳考区因属地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其他考区或其他原因造成未参加考试的不在受理范围;
2.邮件标题格式为XX考试退费或成绩延期申请;
3.沈阳市考试院和省考试中心对提交材料进行复核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集中受理,退款将通过考生报名时缴费银行卡原路退回,有效成绩延期由省考试中心统一办理;
4.逾期不申请的将视为放弃,不再进行补充办理。
沈阳市考试院
2022年11月2日
官方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0632/ksdt/ksdt/202211/t20221102_43263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