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与江苏省消防总队协商沟通,现进一步明确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单位要求如下:
工作单位不在苏州市消防重点单位(详见第三页)或者工作单位不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资质的施工相关单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考生,考后合格证书可能无法注册,届时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请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报考。证书注册事宜请咨询当地消防主管部门。
另:苏州市只负责一级消防工程师的资格初审,资格终审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会同省消防总队对报考资格进行终审。一旦因单位资格问题未通过资格终审,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视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报考。
附: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和省消防总队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解答(见下一页)
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