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举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年154号)精神,为做好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印发后举行的首次考试,是一项新的资格考试。
二、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直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地址: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11月10日;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1月11—13日;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11月11—14日。
三、考试时间、科目
2015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四、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呼和浩特市设考点。
五、考试费用
根据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12〕887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50元。
六、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可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电话:010-87792608。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