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8号)精神,现将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二、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四、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7日9∶00—11月9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10月29日9∶00—11月13日16∶00。
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后方能正常上传)。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为便于应试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系统会在用户注册或登陆过程中检查应试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应试人员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陆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应试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应试人员通过考前资格审核后,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将向用户手机推送短信,告知应试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核,提示进行后续操作。
(二)资格审核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核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15年10月28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5年11月11日16∶00(各市资格审核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市应于2015年10月20日前将审核点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应试人员应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5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5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聘任文件(证书)或者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
(三)应试人员可于11月9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重新打印报名表。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9∶00至12月20日9∶30。
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考试地点待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综合考虑设置。
五、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六、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115号)文件规定,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69元,其余2个科目每人每科65元。
七、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应试人员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八、考试大纲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可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电话:010-87792608。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10月12日 |
附件1: |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见下一页) |
附件2: |
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见第三页) |
附件3: |
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审核点信息汇总表(见第三页) |
附件4: |
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场资源表(见第三页) |
附件5: |
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试卷领取预报表(见第四页) |
附件6: |
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值班情况一览表(见第四页) |
附件7: |
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情况表(见第四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