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 防火分区
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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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规定,木器厂房地上部分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均不应大于2000m2;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上述规定增加1倍;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倍计算 |
防火分区 |
毛皮制品仓库的最大允许面积不应大于4800m2,地上部分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200m2,,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座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上述规定增加1倍 |
防火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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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规定,大型购物中心的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根据《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2003)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规定,体育馆的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 |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规定,餐饮建筑地下一层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地上各层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上述规定增加1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倍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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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5年版)》(GB 50045—1995)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住宅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右表的规定 |
建筑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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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 |
建筑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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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 | ||
地上部分 |
1000 |
地下二层汽车库 |
2000 | ||||
地下一层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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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应根据建筑类别,结合防火分区的使用功能、位于地上还是地下以及自动灭火系统设置情况,合理确定防火分区建筑面积。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GB50045—199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1997)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的规定,该综合楼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m2;其他部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右表的规定 |
防火分区类别 |
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m2 | |||||
综合楼主楼地上部分的会议厅、多功能厅、办公室、儿童游乐厅、门厅、咖啡厅、自助餐厅 |
1000 | ||||||
综合楼裙房的地上部分 |
2500 | ||||||
综合楼地下室管理用房和消防控制室等设备用房 |
500 | ||||||
综合楼地下部分的普通汽车库 |
2000 | ||||||
综合楼地下部分的复式汽车库 |
1300 | ||||||
综合楼地下室人防层储存可燃固体的库房 |
300 | ||||||
防火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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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1倍 | ||||||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的规定,地下人防电影院应采用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 |||||||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1997)的规定,地下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地下一、二层汽车库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为4000m2,地下三层复式汽车库(复式汽车库是指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为2600m2 | |||||||
耐火等级为一级的单层厂房,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规定,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为4000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