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 高层综合楼特殊房间的设置要求
诠释
灭火救援设备房间或其他特殊房间名称 | 规范要求 |
消防控制室 | 宜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OO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
消防水泵房 |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当消防水泵房设在首层时,其出口宜直通室外;当设在地下室或其他楼层时,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消防水泵房的设置位置应能保障消防水泵采用自灌式吸水 |
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 |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
燃气锅炉房 |
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柴油发电机房 |
可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楼层。柴油的闪点不应小于55℃。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超过8h的需要量,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除卤代烷1211、1301以外的自动灭火系统 |
会议厅、多功能厅 |
会议厅、多功能厅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他楼层时,除《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GB 50045—1 995)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儿童游乐厅 |
儿童游乐厅应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 |
地下商场营业厅 |
营业厅不宜设在地下三层及=层以下楼层;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 ~ 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应设防烟、排烟设施;疏散走道和其他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面上, 一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