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内容 |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 |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设置部位。锅炉房受条件限制必须贴邻民用建筑时,该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一、二级,锅炉房与所贴邻的建筑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不得贴邻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得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2)设置层数。锅炉房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如为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设置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离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m。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内 (3)与建筑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与其他部位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必须在隔墙上开设的门、窗应为甲级防火门、窗 (4)疏散门的设置。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储油间的设置。锅炉房内设置的储油问总储存量不得大于1m3,且储油间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分隔;必须在防火墙上开设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6)储油罐的设置。布置在建筑外的储油罐与建筑间防火间距应符合规定;当设置中间罐时,中间罐的容量不得大于1m3,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独房间时,房间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7)锅炉的容量。锅炉的容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的有关规定 (8)燃料供给管道的设置。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的管道上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9)设施的配置。锅炉房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和与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燃气锅炉房还需检查是否设置爆炸泄压设施 |
变压器室 |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设置部位。变压器室设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且受条件限制必须贴邻民用建筑时,该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一、二级,与所贴邻的建筑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不得贴邻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得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2)设置层数。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 (3)与建筑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变压器室与其他部位之间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OO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必须在隔墙上开设的门、窗应为甲级防火门、窗 (4)疏散门的设置。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变压器的容量。油浸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0kV·A (6)设施的配置。油浸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和与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对于油浸变压器,还应检查其下面是否设置了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
检查内容 | 柴油发电机房 |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设置层数。不得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及地下一、二层 (2)与建筑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OO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3)储油间的设置。机房内设置储油间的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不得使用闪点低于60℃的柴油,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发电机间隔开 (4)设施的配置。检查是否设置火灾报警装置;根据发电机组的大小、数量、用 途等实际情况确定灭火设施的选型,可采用水喷雾、细水雾或气体等自动灭火系统,也可采用相适用的推车式灭火器等移动式灭火器材。如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房必须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瓶装液化石油 气瓶组间 | 主要检奁以下内容: (1)与所服务建筑的间距。根据液化石油气瓶的总容积和气化方式检查与所服务建筑的防火间距。当总容积不大于1m3,且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时,瓶组间可贴邻所服务建筑,但不得与人员密集场所贴邻 (2)设施的配置。瓶组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和冷却水系统;总进、出气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 |
供建筑内使用的丙类液体 储罐 | 主要根据储罐的总容量及埋设方式检查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设置中间罐时,中间罐的容量不得大于1m3,并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独房间内,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
消防控制室 |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设置部位。消防控制室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或首层的靠外墙部位,远离较强电磁场干扰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如单独建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2)与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OO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疏散门的没置。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4)设施的设置。为避免消防控制室被淹或进水受到影响,须设置挡水门槛等挡 水措施,如消防控制室设置在地下时,还须检查是否设置了排水沟等防淹措施 | |
消防水泵房 |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设置部位。消防水泵房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Om的楼层内;如单独建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2)与建筑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疏散门的设置。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4)没施的设置。为避免消防水泵房被淹或进水受到影响,须设置挡水门槛等挡水措施,如泵房设置在地下时,还须检查是否设置了排水沟等防淹措施 | |
检查方法 | 通过查阅建筑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剖面图、门窗表和门窗大样、防火门产品质量证明文 件、锅炉、变压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了解该建筑的使用性质、建筑层数、耐火等级、主要使用功能及布局等,确定需要检查的场所后开展现场检查。对照检查内容,重点对上述场所的设置部 位、与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措施、安全出口的设置及配套设施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行重点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