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一级消防工程师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技术实务模拟试题

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思考题:第一篇第四章

来源:233网校 2014-07-31 08:36:00
本章思考题
1.什么是危险品?

危险品系指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目前常见的、用途较广的危险物品有2020余种。
2.易燃易爆危险品主要包括哪几类?
1)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整体爆炸,是指瞬间影响到几乎全部装入量的爆炸)。 
2)具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3)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4)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该项爆炸品的危险性较小,万一被点燃或引爆,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内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
5)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该项爆炸品性质比较稳定,在燃烧实验中不会爆炸。
6)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
3.易燃气体按火灾危险性是如何分级的?
根据《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一部分:易燃易爆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GA/T536.1—2013)易燃气体分为两级。 
Ⅰ级:爆炸下限<10%;或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Ⅱ级:10%≤爆炸下限<13%,并且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实际应用中,通常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 
4.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有哪些?
(一)易燃性(二)爆炸性(三)受热膨胀性(四)流动性(五)带电性(六)毒害性
5.易燃固体、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的概念分别是什么?
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系指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并且该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够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质。

相关推荐:
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题库2000题
2014年注册消防工程师网校预报名启动

相关阅读

添加一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一级消防备考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一级消防学霸君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一级消防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