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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技术实务考点:燃烧需具备的三个条件

来源:233网校 2015-06-14 00:00:00

  燃烧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可燃物质

  所有物质分为可燃物质、难燃物质和不可燃物质二类。可燃物质是指在火源作用下能被点燃,并且当点火源移开后能继续燃烧直至燃尽的物质;难燃物质为在火源作用下能被点燃,当点火源移开后不能维持继续燃烧的物质;不可燃物质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不能被点燃的物质。可燃物质是防火防爆的主要研究对象。

  凡能与空气、氧气或其他氧化剂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物质,都可称为可燃物质。可燃物质种类繁多,按物理状态可分为气态、液态和固态三类。化工生产中使用的原料、生产中的中间体和产品很多都是可燃物质。

  处于蒸气或其他微小分散状态的可燃物质和氧之间极易引发燃烧。多数固体研磨成粉状或加热蒸发极易起火。液体则显现出很大的不同。有些液体在远低于室温时就有较高的蒸气压,就能释放出危险量的易燃蒸气。另外一些液体在略高于室温时才有较高的蒸气压,还有一些液体在相当高的温度才有较高的蒸气压。很显然,液体释放出蒸气与空气形成易燃混合物的温度是其潜在危险的量度,这可以用闪点来表示,闪点愈低,愈危险。

  排除潜在火险对于防火安全是重要的。为此必须用密封的有排气管的罐盛装易燃液体,把易燃物料置于耐火建筑中。应用或贮存中度或高度易燃液体时进行通风。用爆炸或易燃蒸气指示器连续检测蒸气浓度。

  (2)助燃物质

  凡是具有较强的氧化能力,能与可燃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并引起燃烧的物质均称为助燃物。

  化学危险物品分类中的氧化剂类物质均为助燃物。除此之外,助燃物还包括一些未列入化学危险物品的氧化剂如正常状态下的空气等,为了明确助燃物的种类,应首先了解列入危险物品的氧化剂的种类,在此基础上,再了解未列入危险物品氧化剂类的助燃物有哪些种类。

  例如空气、氧气、氯气、氟和溴等物质。

  (3)点火源

  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均可称之为点火源。

  常见的点火源有明火、电火花、炽热物体等。

  ①明火

  在易燃液体装置附近,严禁明火,如喷枪、火柴、电灯、焊枪、探照灯、手灯、手炉等,必须考虑裂解气或油品管线成为火炬的可能性。为了防火安全,常常用隔墙的方法实现充分隔离。隔墙一般推荐使用耐火建筑,即礴石或混凝土的隔墙。

  ②电源

  电源在这里指的是电力供应和发电装置,以及电加热和电照明设施。

  ③电火花

  机具和设备发生的火花,吸烟的热灰、无防护的灯、锅炉、焚烧炉以及汽油发动机的回火,都是起火的潜在因素。在贮存和应用易燃液体的区域应该禁止吸烟。这种区域的所有设备都应该进行一级条件的维护,应该尽可能地应用防火花或无火花的器具和材料。

  ④炽热物体

  易燃蒸气与燃烧室、干燥器、烤炉、导线管以及蒸气管线接触,常引发易燃蒸气起火。

  ⑤静电

  由于摩擦而在物质表面产生电荷即所谓静电。在湿度比较小的季节或人工加热的情形,静电起火更容易发生。在应用易燃液体的场所,保持相对湿度在40%一50%之间,会大大降低产生静电火花的可能性。为了消除静电火花,必须采用电接地、静电释放设施等。所有易燃液体罐、管线和设备,都应该互相连接并接地。

  ⑥摩擦

  许多起火是由机械摩擦引发的,如通风机叶片与保护罩的摩擦,润滑性能很差的轴承,研磨或其他机械过程,都有可能引发起火。对于通风机和其他设备,应该经常检查并维持在尽可能好的状态。对于摩擦产生大量热的过程,应该和贮存和应用易燃液体的场所隔开。

  注意:

  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是导致燃烧的三要素,缺一不可,是必要条件。上述“三要素”同时存在,燃烧能否实现,还要看是否满足数值上的要求。在燃烧过程中,当“三要素”的数值发生改变时,也会使燃烧速度改变甚至停止燃烧。

  首先,要燃烧就必须使可燃物与氧达到一定的比例,如果空气中的可燃物数量不足,燃烧就不会发生。如:在室温(20℃)的同样条件下用火柴去点汽油和柴油时,汽油会立刻燃烧,柴油则不燃,这是因为柴油在室温下蒸气浓度(数量)不足,还没有达到燃烧的浓度。虽有可燃物质,但其挥发的气体或蒸汽量不足够,即使有空气和着火源的接触,也不会发生燃烧。

  其次,要使可燃物质燃烧,必须供给足够的助燃物,否则,燃烧就会逐渐减弱,直至熄灭。如:点燃的蜡烛用玻璃罩罩起来,不使空气进入,短时间内,蜡烛就会熄灭。通过对玻璃罩内气体的分析,发现还含有16%的氧气。这说明,一般可燃物质在空气中的氧含量低于16%时,就不能发生燃烧。

  再次,要发生燃烧,着火源必须有一定的温度和足够的能量,否则燃烧就不能发生。例如,从烟囱冒出来的碳火星,温度约有600℃,已超过了一般可燃物的燃点,如果这些火星落在易燃的柴草或刨花上,就能引起燃烧,这说明这种火星所具有的温度和热量能引起这些物质的燃烧;如果这些火星落在大块木料上,就会很快熄灭,不能引起燃烧,这就说明这种火星虽有相当高的温度,但缺乏足够的热量,因此不能引起大块木料的燃烧。

  总之,要使可燃物质燃烧,不仅要具备燃烧的三个条件,而且每一个条件都要具有一定的量,并且彼此相互作用,否则就不会发生燃烧。对于正在进行着的燃烧,若消除其中任何一个条件,燃烧便会终止,这就是灭火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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