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石油库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ABCD)。
A、石油库围墙以内的输油管道,宜地上敷设;热力管道,宜地上或管沟敷设
B、地上或管沟内的管道,应敷设在管墩或管架上,保温管道应设管托
C、管沟在进入油泵房、灌油间和油罐组防火堤处,必须设阻断墙
D、埋地输油管道的管顶距地面,在耕种地段不应小于0.8m,在其他地段不应小于0.5m
42、石油库(ABC)可合并设在同一建筑物内。
A、灌装油泵房
B、灌桶间
C、重桶库房
D、倒油间
43、灌装200L 油桶的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ACD)。
A、甲、乙、丙A 类油品宜为1min
B、甲、乙、丙A类油品宜为2min
C、润滑油宜为3min
D、灌油枪出口流速不得大于4.5m/s
44、储存( AB )类油品的车间供油站,应为单层建筑。
A、甲
B、乙
C、丙
D、丁
45、缺水少电及偏远地区的( CD )石油库中,当设置泡沫灭火设施较困难时,亦可采用烟雾灭火设施。
A、二级
B、三级
C、四级
D、五级
46、( ABCD )石油库应设独立消防给水系统。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四级
47、( AB )石油库油罐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应环状敷设。
A、二级
B、三级
C、四级
D、五级
48、( CD )石油库油罐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可枝状敷设。
A、二级
B、三级
C、四级
D、五级
49、( ABC )石油库的消防泵应设2 个动力源。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四级
50、( ABC )石油库的消防值班室应与消防泵房控制室或消防车库合并设置。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四级
51、含油污水管道应在下列各处设置水封井(ABD)。
A、油罐组防火堤或建筑物、构筑物的排水管出口处
B、支管与干管连接处
C、调节池
D、干管每隔300m 处
52、10KV 及以下的变配电装置的变配电间与易燃油品泵房(棚)相毗邻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BC)。
A、隔墙应为非燃烧材料建造的实体墙
B、变配电间的门窗应向外开
C、配电间的地坪应高于油泵房室外地坪0.6m
D、连续供电不应少于10min
53、铁路油品装卸设施在(ABCD)等应做等电位跨接并接地。
A、钢轨
B、输油管道
C、鹤管
D、钢栈桥
54、石油化工企业厂区的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ABCD )。
A、生产区不应种植含油脂较多的树木,宜选择含水分较多的树种
B、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罐组与周围消防车道之间,不宜种植绿蓠或茂密的灌木丛
C、液化烃罐组防火堤内严禁绿化
D、厂区的绿化不应妨碍消防操作。
55、石油化工企业的( ABCD )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A、工艺装置区
B、液化烃储罐区
C、可燃液体的储罐区、装卸区筑
D、化学危险品仓库区
56、在石油化工企业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区,与铁路股道平行的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AD )。
A、若一侧设消防车道,车道至最远的铁路股道的距离,不应大于80m
B、若一侧设消防车道,车道至最远的铁路股道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
C、若两侧设消防车道,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
D、若两侧设消防车道,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
57、石油化工企业装置内火炬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ABCD)。
A、严禁排入火炬的可燃气体携带可燃液体
B、火炬的高度,应使火焰的辐射热不致影响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C、火炬的顶部,应设常明灯或其他可靠的点火设施
D、距火炬筒30m 范围内,严禁可燃气体放空
58、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储罐应成组布置并符合下列规定:( ACD )。
A、在同一罐组内,宜布置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储罐
B、同组罐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相邻最大罐的直径
C、沸溢性液体的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液体储罐同组布置
D、液化烃的全压力储罐可与可燃液体压力储罐同组布置
5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储罐罐组的总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BD )。
A、固定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60000m3。
B、固定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120000m3。
C、浮顶、内浮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300000m3。
D、浮顶、内浮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600000m3。
60、石油化工企业多品种的液体罐组内,应按下列要求设置隔堤(ABCD)。
A、甲b、乙a类液体与气体类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B、水溶性和非水溶性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C、相互接触能引起化学反应的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D、助燃剂、强氧化剂及具有腐蚀性液体储罐与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61、石油化工企业下列场所应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有(ABCD)。
A、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M³的非水溶性和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0M³水溶性甲乙类可燃液体的固定顶罐及浮盖为易熔材料的内浮顶罐
B、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000M³可燃液体浮顶罐
C、移动消防设施不能进行有效保护的可燃液体灌区
D、地形复杂消防车扑救困难的可燃液体罐区
62、石油化工企业工艺装置内手提式干粉型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BC )。
A、甲类装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不宜超过9m,乙、丙类装置不宜超过12m
B、每一配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两个,多层框架应分层配置。
C、危险的重要场所,宜增设推车式灭火器
D、扑救烷基锂类火灾,宜选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
63、石油化工企业液化烃罐区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的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D )。
A、着火罐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9L/min·m2;
B、距着火罐1.5 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邻近罐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4.5L/min·m2;
C、着火罐和邻近罐的冷却面积,应按其表面积计算
D、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照6h 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