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考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经在重庆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号),为按期完成此次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单科满分及当年复审分数线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7年3月1-10日(工作日)
三、资格复审的地点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渝北区新牌坊1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四、资格复审的范围
2016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在滚动考试规定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复审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五、资格复审所需手续
1、经单位加盖公章的《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一份。(下载请点击“《重庆市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doc》
”)
2、考生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3、报名参加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的考生,还需提供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或符合报考条件的全国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4、由单位集中办理资格复审,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复审所需资料除考生本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复审资料不变;考生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其余复审资料不变。
六、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㈠、请参加复审的考生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按时参加复审,复审现场服要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因复审人员较多,为提高办事效率,请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网站上查询资格复审编号,复审编号查询请点击后面红字“资格复审编号查询”。
㈢、为提高复审效率和工作质量,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复审所需的有关资料,按时参加复审,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资格复审处理,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㈣、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86868817 86868810 86868835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