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办理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经在重庆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号),为按期完成此次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单科满分及当年复审分数线
资格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复审分数线 |
一级 注册消防 工程师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120分 | 72分 |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120分 | 72分 |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120分 | 72分 |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8年3月5-7日
三、资格复审的地点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渝北区新牌坊1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四、资格复审的范围
2017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在滚动考试规定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复审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五、资格复审所需手续
1、经单位加盖公章的《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一份。(下载请点击“《重庆市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doc》”)
2、考生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3、报名参加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的考生,还需提供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或符合报考条件的全国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4、由单位集中办理资格复审,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复审所需资料除考生本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复审资料不变。
5、考生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其余复审资料不变。
六、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㈠ 请参加复审的考生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按时参加复审,复审现场服要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 因复审人员较多,为提高办事效率,请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网站上查询资格复审编号,复审编号查询请点击后面红字“资格复审编号查询”。
㈢ 在复审过程中,对考生上一年度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参加考试,取消上一年度的考试成绩;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的,由资格复审人员收缴假学历证、假证明材料,取消考生考试成绩。
㈣ 为提高复审效率和工作质量,请务必提前准备好复审所需的有关资料,按时参加复审,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考生,按(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规定,自动放弃考后资格复审处理,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㈤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86868817 86868810 86868835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2月28日
附:样表
重庆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
姓 名 | 张 三 | 学 历 | 本科 | 所学专业 | 消防工程 | |
毕业时间 | 2009年6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2009年6月 |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8 | ||||
联系电话 | XXXXXX | 资格复审编号 | 在复审通知中查询 | |||
工作单位 | XX单位 | |||||
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情况属实 (盖章) 2018年 XX 月 XX 日 | 复核结果:1、合格 □ 2、不合格 □ 其中:取消上一年度考试成绩□ 取消全部考试成绩 □ 不合格原因:
复审签字: 年 月 日 | |||||
说明: 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复审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
5、委托他人为其办理复审的,需代理人身份证号及代理人签字。
考生身份证号:
考生签字:考生联系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