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以及考生本人考试报名时签署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等内容,我院确认186名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单位造假考生考试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
附件: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湖北考区工作单位造假考生名单(186人)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