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查询及管理
(1)成绩查询时间: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2月底公布,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参考2019-2016年成绩查询时间:
年份 | 考试时间 | 成绩公布时间 |
2019年 | 11月9日-10日 | 次年2月28日 |
2018年 | 11月10日-11日 | 次年2月28日 |
2017年 | 11月11日-12日 | 次年2月28日 |
2016年 | 11月12日-13日 | 次年2月28日 |
一级消防成绩查询方式有两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233网校平台进行查分。
第一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温馨提示:一级消防成绩查询人数过多导致网站拥堵,出现页面打不开、不存在、空白等现象,建议大家错过高峰期!)【进入成绩查询入口】
第二种:233网校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快速查询平台,可以帮助你查询成绩更便捷。【进入快捷查询入口】
(点击图片可直接进入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快速查询入口)
温馨提示:
“-1”代表缺考,说明考生报名但未参加考试。
“-2”代表违纪,说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4”代表成绩无效,说明考后发现因报考条件不符或者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导致科目成绩无效,或虽无违纪违规行为但未按考试要求作答。
成绩复查: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查,不过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2、成绩管理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后审核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我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考后在线人工核查实行属地管理。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地市考生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三、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证书发放和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电子证书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也可在“粤省事”平台的“我的证照”栏目添加、出示本人的电子证书。
(二)纸质证书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