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后审核材料一般主要是学历证明和工作证明,个别地区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每个地区具体要求不同,考生可参考往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后审核地区材料要求:
请全科通过的考生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贵州省消防协会进行资格复核。
考生须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以下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考后复核: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学历证书或者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证明(①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②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四)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证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级别为免一科提供)。
现场审核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报考所填和上传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
3.“免一科”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原件: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证书;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4.报考所填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证明(①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②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2.根据报名条件中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规定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1份;
3.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免试证明材料。
受核查人员需现场或邮件方式报送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学历证书原件;3.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4.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需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6.报考级别为免试科目的考生,另需提供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一)单位资格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件。
3.毕业证件。
(1)持教育部门学历的,查验以下材料:
①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要求详见学信网)。
②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link.233.com/28452/zzfind/)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
再次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2)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link.233.com/17674)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3)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所在单位查验以下材料: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link.233.com/13756/hunanweb/extAccessAction/showCertificate.action)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link.233.com/22586/)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考点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或报考的考生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应职称证书、聘书等材料。
5.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二)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 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职称证书、聘书等查验结果。
报名时提交的学历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材料、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发至电子邮箱。
需提供的审查材料
1.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下载);
3.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模版,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右上角,通过搜索词条下载打印,考试名称修改为本项考试。有不同单位工作经历的需分别提供相关证明);
4.在相关单位达到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的社保证明;
5.“免一科”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证书;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审核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或社保卡(提供一项即可);
(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验证报告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三)工作履历承诺书 ;
(四)报考免试部分科目人员提供免试条件印证资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