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资格审查日期定于2024年1月29日。详情如下:
关于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关于湖南省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做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核查对象
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
1.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5.撤回承诺申请的;
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审查地点: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吉首市人民北路北门街3号),联系电话:0743-8222653。
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专技科盖章的报名表交州人事考试院办公室(吉首市人民北路北门街2号B栋2楼),联系电话:0743-8222104。
本次人工核查对象因故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核查的,请关注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补办。仍不补办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原则上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原则上每年上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当年12月下旬;下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次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人工核查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所须提供的相关材料详见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734)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
文章原标题:关于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文章来源: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