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4〕14号)、《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4〕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核查对象
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
(一)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二)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四)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五)撤回承诺申请的;
(六)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二、核查方式
(一)核查时间:2025年2月13日
(二)核查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808办公室
三、核查要求
相关要求请按照湖南人事考试网通知公告栏《湖南省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公告》的要求执行。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3475/hysrsj/xxgk/tzgg/20250208/i35771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