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link.233.com/28357)公布,请及时查询。为做好厦门考区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考后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人工核查对象、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核查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核查时间:2025年2月18日、19日(8:30—11:30;14:30—17:00)
(三)核查地点: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四)咨询电话:0592-5156229
二、考后核查范围、方式及相关说明
(一)核查范围(名单详见附件1)
参加厦门考区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且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2022、2023、2024)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生。(级别为免一科,须2023、2024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二)核查方式
采用现场人工核查的方式,考生须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以下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考后核查,重点核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及核实践诺情况:
1.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复印件右上空白处写上“核查序号”,核查序号见附件1);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link.233.com/12515)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及国外学历的提供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近期打印的在线认证报告)
3.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证明(参见附件2);
4.提供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5.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证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级别为免一科提供)
(三)相关说明
1.单位应属于以下情况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具有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2.岗位应属于以下情况
(1)物业、保安、保安部、安保部、环安部、消控室、工程部等;
(2)消防救援机构所有工种;
(3)技术服务机构所有工种。
3.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
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4.不属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是消防重点单位、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内也没消防技术服务相关项目,必须提供详细的工作证明(部门、岗位从事该岗位时间) 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年限达标),缺一不可。
5.属于取得高中、中专、技校或以上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工作年限,若需累计专业工作年限的,还须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次现场人工核查由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进行核查,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主要核查学历学位信息等报考资格,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核查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等报考资格。
三、其他
(一)现场人工核查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办理。若考生确因个人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请被委托人携带核查所需相关材料、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参加现场核查,因代办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委托书见附件3)
(二)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按现场指引文明有序排队办理,避免大声喧哗,建议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三)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核查,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给予其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现场核查通过后(约1个月左右)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8357)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纸质证书领取事项请后续关注本网站另行通知(未发通知办理邮寄视为无效订单)。
附件:1.厦门考区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核查人员名单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25年2月5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8539/xxgk/tzgg/202502/t20250210_29163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