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规定,对照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全省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2次考试资格审查,现将补充核查结果(本次核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公告如下:
一、核查结果
有26人未通过此次补充审查,42人逾期未参加审查(详见附件),其余36人参加补充审查但不在附件名单中的考生均通过了补充审查。
二、复核安排
此次未通过补充审查的人员,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复核材料发至网上指定邮箱申请复核,逾期视为认同审查结果;未按期提交补充审查资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再接受核查申请。
(一)复核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3日。
(二)复核方式
采取网上提交材料、网上核查。
(三)复核内容
复核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学历证书原件;3、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4、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需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中的至少一项);5、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请将复核材料分别扫描成清晰图片保存为Jpg格式(图片大小≤10M),并以文件压缩包形式上传附件(压缩包命名为:考区+姓名+本人手机号),邮件主题务必填写“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补充审查复核”,于2025年3月3日17:00时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xfzd55555555@163.com,逾期不再接收邮件。
(四)提交的审核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371-66615256。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2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7235/sitesources/hnsrskszx/page_pc/bszn/gsgg/article935f1cfd131147d0b7221c4739faccf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