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公消发〔2014〕211号
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
关于举行消防安全专业技术
综合考试(主观实作题部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要求,重庆市公共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将于10月11日组织举行消防安全专业技术综合考试(主观实作题部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
(一)方式
采取集中闭卷笔试进行。原定的第三轮实作题考试以笔试方式一并纳入此次考试内容,不再单独举行。考试时间1.5小时,总分150分。
(二)时间及地点
10月11日(星期六),下午14:30-16:00;地点位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学楼D栋、E栋(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旭阳台北城小区对面)。
(三)人员
各单位客观题部分考试达到20分标准的人员(如单位达标人员总数达不到拟申请资质规定的人数,则该单位相关人员不参加此轮考试),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领取座签号等资料
(一)领取时间
10月9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
(二)领取地点
天宇大酒店(渝北区云杉北路119号)6楼第8会议室,领取资料时应交纳主观题考试费80元/人。
三、结果查询
考试结束后,我局将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对考试成绩存疑需要查分的,应以单位名义在成绩公布3日内向重庆市公共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联系人:李晓华,联系电话:61205601。存疑查分只查统分情况,不查评分情况,逾期不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转账交费的单位须凭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领取座签号等资料。户名:重庆市公共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开户行:交行新牌坊支行,账号:500111072018010024282。
(二)各单位须至少明确一名不参加考试的带队负责人,及时对接重庆市公共消防职业培训学校考务工作组,掌握相关考务事宜;考试当天,各相关负责人须带队并组织参考人员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提前4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考试开始20分钟后,参考人员禁止入场。
(三)参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凡被发现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附件:全市消防安全专业技术综合考试(主观实作题部分)参加人员名单
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
2014年9月30日
(联系人:徐进、许果;联系电话:13896382829、18983139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