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挂证”
人社部负责人说,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负有“挂证”监管的主体责任,要针对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职责,尽快研究提出根治“挂证”的方案。
同时,有关部门还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降低资格资质门槛、清理取消与企业资质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加人才有效供给。
此外,要加强联合抽查。集中查处一批、曝光一批,“挂证”严重的要对当事人、当事企业、违规中介、主管部门追责,让“挂证”行为付出代价,形成震慑。
我们的建议
挂证是一种非法行为,是建筑业一种在特定环境下产生的乱象,一直被政府部门列为打击的重点对象。住建部226号文件的出台可谓釜底抽薪,让挂证于企业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对项目挂证必将严管,进行重点打击和整治,同时住建部“四库一平台”的完善和人社部的“社保全国联网”,项目挂证也将难上加难,而且风险极大。
目前建筑市场中存在四类人:有证的业内人士、无证的业内人士、有证的非业内人士、无证的非业内人士。对这四类人,我们的建议如下。
1.有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
香饽饽!这类人士将是绝对的香饽饽!住建部也强调: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注册建造师进行严厉处罚。
在各级主管部门的严管之下,目前建筑市场中“无证的业内人士”、“有证的非业内人士(挂证)”在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情况必将大量缩减,项目上将出现对拥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又真正干工程的项目经理大量需求。水涨船高,相信这类项目经理的收入也必将看涨,“钱”途一片光明!
2.无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
未来在工程行业没建造师证书,真的不太好混了,目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部令第153号),要求: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而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未取得注册证书的,不得担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正常情况下,未来没有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就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了。
这类人士,建议还是要想尽办法、抽出时间取得建造师证书,这样的话,身价会立即获得提升。
3.有证的非业内人士
现在已有建造师证书且纯粹为了挂证的同仁,要清楚项目风险大,而且现在实行的是项目终身负责制,挂证务必谨慎,项目一旦发生事故,项目经理可能面临刑罚、坐牢。
建议不挂为好,不要图小利而失去个人未来,尤其是政府、国企上班的人员!
4.无证的非业内人士
纯粹为了挂证而考建造师的,建议不要考了,把精力花到其他地方去,否则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