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是指消防登高消防车靠近工程主体建筑,开展登高作业和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和扑救火灾的操作空间。高层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的复杂多样,增加了生命救援、消防灭火的难度,特别是在平面设计中对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考虑不周,一旦发生火灾时消防车很难第一时间靠近主楼实施救援,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火灾损失。结合工作经验,谈谈当前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在设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设计的登高消防车操作空间不满足登高作业救援的要求
供登高消防车操作的高层建筑一面与其它建筑之间的间距,并不仅仅满足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即可,还要考虑消防车转弯半径、登高消防车的操作空间与周围建筑的距离。例如:两幢一类高层建筑之间只需要满足13米的防火间距,但13米的间距显然是很难满足大型登高消防车的操作要求的。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车辆交会、考虑到登高车的支腿跨距和安全救援,还要考虑到登高操作场地与主体建筑不宜小于5米,故应适当加大;同时,登高作业场上空举高车作业幅度范围内不能有架空管线和高大树木、路灯等障碍物;在消防登高作业场地附近,应设有供消防车取水的设施,如消火栓等,并且在该范围内不得设有影响消防车停靠的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的出入口等。
2、消防登高面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米
对高层建筑裙房的限制是必要的,建筑师在对建筑外观及造型设计时必须从消防安全的角度引起重视。对于登高操作立面底部设裙房的高层住宅,应遵循“每户都能救援”的原则布置登高操作立面,对其底部的裙房进深尺寸严格控制在不大于4米,确保登高消防车能够靠近高层建筑主体,消防人员进入每户开展灭火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范围内应有直通住宅疏散楼梯的出入口和每户的救援窗口设计。
3、登高操作立面在设计时应为灭火救援创造条件
目前许多高楼为了体现造型在外墙上增设了许多框梁构架或是仅仅为了采光通风而设计成山型、凹型建筑,因其凹口宽度比举高的载人平台还小,使得云梯平台根本无法与建筑的开口搭接,造成消防队员既无法进入建筑物内,其他人员也无法从建筑物内撤出。因此,登高操作面长度应适合实际情况,且不宜太短太零碎。在登高操作立面上尽可能设有阳台或较大的开窗,设计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等有利条件。一旦发生火灾时,这些设计能使消防队员快速进入,也利于消防队员从外部观察火源、火势及向着火部位射水灭火,及时救援屋顶平台被困人员等。因此,在进行高层建筑登高立面设计时,也要结合今后的实际灭火操作的需要进行充分考虑。
4、登高操作面其它要求
登高场地、消防车道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沟、暗沟和水泥盖板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高层建筑登高场地的绿化宜采用硬地铺装;考虑到玻璃幕墙的光污染,以及对火灾时玻璃幕墙大面积脱落对疏散人群和消防队员的危害以及会造成轰燃或者加速蔓延等作用,在高层建筑的消防登高操作面上,不宜采用玻璃幕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