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紧紧围绕《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全面总结了“十二五”期间本市消防事业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对全市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了客观分析,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2016年,上海消防总队即成立由军政主官任组长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全面启动编制工作。其间,先后经过初稿起草、调研论证、征求意见、专家评审、报批印发等阶段,赴北京等地开展调研学习,广泛吸取经验,并邀请公安部消防局、上海消防科研所、浙江总队、市规土局、市发改委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确保《规划》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规划》立足本市消防事业发展现状,深入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了当前和今后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明确了未来5年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规划》目标设定注重与本市政策的衔接,充分融入城市规划的大盘中推进,对消防法制、社会消防治理、消防软实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信息化与科技、消防力量等6个方面24项任务做出了具体目标要求。《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本市将重点新建30余个消防站,增配“高、精、尖”消防车辆80余辆,政府专职消防员编制额度力争达到6000余人。
《规划》针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消防治理、消防信息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存在的短板,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定期评估、考核问效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明确各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区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消防规划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畴,定期组织考核验收,进一步固化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协同、属地主责”的协调落实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