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的总称。主要包括: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一种设置在建、构筑物中,用以实现火灾早期探测和报警、向各类消防设备发出控制信号,实现预定消防功能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
2、构成:
(1)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3)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4)电气火灾控制系统。
3、原理:当建、构筑物内的某一被监视现场发生火灾时,火灾探测器探测到火灾产生的烟雾、高温、火焰及火灾特有的气体等信号并转换成电信号,传送到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器接收到火警信号,经过与正常状态阀值或参数分析比较,若确认着火,则输出两回路信号:一路指令报警装置发出音响报警,另一路指令启动消防控制设备。
二、防排烟系统:
1、作用:
(1)为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
(2)为消防扑救创造有利条件;
(3)控制火势蔓延。
2、构成:
(1)防烟系统:送风口、送风管道、送风机、控制柜等;
(2)排烟系统:排烟口、排烟防火阀、排烟管道、排烟风机、排烟出口、控制器等。
3、原理:
(1)防烟系统: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防止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烟气进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的系统。
(2)排烟系统: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控制建筑物内的有烟区域保持一定能见度的系统。
三、消火栓给水系统:
1、构成:
(1)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2)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2、作用:
(1)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通过室外消火栓(或水泵接合器)为消防车等消防设备提供火场消防用水或通过进户管为室内消防给水设备提供消防用水。
(2)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即可供火灾现场人员使用消火栓箱内的消防水喉或水枪扑救初期火灾又可供消防队员扑救建构筑物大火的室内灭火系统。
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作用:
该系统平时处于准工作状态,当发生火灾时,喷头或报警控制装置探测到火灾信号后立即自动喷水,用于扑救建构筑物的初期火灾。
2、构成: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管道、供水设施等。
3、类型:
(1)开式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
(2)闭式系统: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等。
五、消防水炮灭火系统:
1、类型:
(1)固定消防炮系统;
(2)智能消防炮系统。
六、气体灭火系统:
1、作用:以某些在常温、常压下呈现气态的物质作为灭火介质,通过这些气体在整个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周围的局部区域建立起灭火浓度实现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