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政
一、政府工作报告
3月5日的《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工程建设行业提到:
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
2)改革完善增值税,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
3)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4)重大基础设施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5)2018年要完成铁路投资732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左右,水利在建投资规模1万亿左右,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
6)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各类证能减尽减、能合尽合,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7)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用、招投标、社保数据信息或将实时共享)。
8)全面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破除各种隐性壁垒。
二、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在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明确,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进行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这项修订工作预计会在今年落实,并出台规定。
三、5月前,清理含有地方保护、限制外地企业参与招投标等政策条文!
2017年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
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
清理重点包括:
(一)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二)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三)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
(四)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五)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六)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各地要在2018年5月之前,对清理出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形成处理结论,并按程序予以废除或者调整。
四、全面修订《招标投标法》
2018年1月19日,《招标投标法》修订工作正式启动。国家发改委将主导对《招标投标法》进行全面修订,草案有望年内出台。
发改委在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中,拟对“不合理的最低价中标”增加限制条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范恒山提出,在修订范围上,要进行全面修订,尽量做到一次性修到位,使修订后的《招标投标法》能够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招标投标市场发展的需要,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争取2018年尽快形成修订草案上报国务院。
“最低价中标”,这种重价格、轻质量的指挥棒会不会取消?答案或许就要揭晓!
五、统一全国工程计价规则
2018年1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通知明确在今年:
1)以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分散的强制性条文。
2)统一全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和计价规则,统一消耗量定额编制规则,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的建设市场。
3)完善计价依据体系。完善工程前期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以及使用维护定额等计价依据,修订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
在《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住建部也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