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3月29日,山东省政府在济南举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培训会,办法的主要起草人、公安部消防局政策研究处王天瑞副处长为培训班授课。全省各市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省、市、县三级行业部门业务负责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代表约2万人参加培训。
会上,王天瑞副处长对《办法》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刻阐述,并结合大量翔实生动的案例,详细介绍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的有关情况。
会议指出,今年2月2日,我省新一届人民省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以省政府令第313号发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省《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各级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为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提供了法律保障。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法》和省《规定》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全力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努力提升消防安全工作总体水平。
会议同时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狠抓火灾防控不放松,特别是要举全省之力,确保青岛峰会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