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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2022年消防机构重点检查注册消防工程师配备人数不得少于2人

来源: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2-02-17 15:26:44

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2022年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通知,通知表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机构以及同时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机构中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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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公告

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社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总队关于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部署安排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和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效,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现公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

二、检查对象

(一)在我市注册、执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含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设施操作员);

(二)我市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高位单位的消防技术服务质量;

(三)除(二)之外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技术服务质量;

(四)发生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火灾的单位(场所)的消防技术服务质量。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检查

重点检查:

1.是否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是否满足;

3.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注册消防工程师是否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是否少于1人;

5.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机构以及同时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机构中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是否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是否少于2人;

6.是否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二)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执业质量检查

1.对以下5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重点查处:

(1)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是否具备从业条件;

(2)是否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3)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发生火灾时未发挥应有作用等直接威胁消防安全的情况;

(4)是否指派无相应资格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5)注册消防工程师是否存在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是否以个人名义承接执业业务、开展执业活动或在聘用单位出具的虚假、失实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上签名的情况;

2.对以下5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6)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测保养;

(7)是否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是否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8)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是否在其他单位兼职;

(9)是否设立技术负责人、明确项目负责人,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是否由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10)是否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是否在经营场所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从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

3.对以下2项违法行为帮扶指导,督促相关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整改:

(11)是否建立和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

(1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在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和四川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四川平台”)中如实录入机构信息、从业人员信息,所有服务项目是否录入“四川平台”,是否通过平台规范出具消防技术服务结论性文件。

(三)火灾事故责任倒查

重点检查:

1.接受消防技术服务的单位(场所)是否发生有人员死亡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以及其他火灾;

2.发生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火灾的单位(场所)的消防技术服务质量;

3.经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能否正常运行,发生火灾时是否发挥应有作用,是否导致伤亡、损失扩大甚至涉嫌构成犯罪。

特此公告

附件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信息自查申报表.xlsx

附件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承诺书(模板).docx

官方原文:http://link.233.com/15926/xwzx/gddt/pzh/202202/news0020220216001192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