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特别提示——考场全程监控,请诚信参考!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11月10-11日进行,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特别提示应试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考试,适用于《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组织考试作弊、替考、非法提供试题或答案、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等,均属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属于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不仅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四、相关考务事项温馨提示
(一)请应试人员提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防止误考,应试人员车辆不得进入考点。
(二)应携带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法定有效身份证原件(指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开始考试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始考试2小时内,不得退场。
(四)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座位。
(五)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室。
预祝各位应试人员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