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水力计算
变化概述
1、增加自动喷水防火冷却系统的水力计算;
2、调整了原来的水力计算的公式;
3、调整了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供水压力的计算公式。
水力计算具体变化(加粗、加红部分为变化内容)
9.1系统的设计流量
9.1.1喷头的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应计算确定
9.1.2水力计算选定的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宜为矩形,其长边应平行于配水支管,其长度不宜小于作用面积平方根的1.2倍。
9.1.3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喷头同时喷水的总流量确定:
9.1.4保护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湿式系统,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计算长度内喷头同时喷水的总流量确定。计算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设置场所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计算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9.1.2条确定的长边长度;
2.当设置场所没有设置自动喷水火火系统时,计算长度不应小于被保护防火分隔设施最长一处的实际长度。
9.1.5系统设计流量的计算,应保证任意作用面积内的平均喷水强度不低于本规范表5.0.1、表5.0.2和表5.04-1--表5.0.4-5的规定值。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任意4只唢头围合范围内的平均喷水强度,轻危险、中危险级不应低于本规范表50.1规定值的85%;严重危险级和仓库危险级不应低于本规范表5.0.1和表5.0.4-1~表5.0.4-5的规定值。
9.1.6设置货架内置喷头的仓库,顶板下喷头与货架内置喷头应分别计算设计流量,并应按其设计流量之和确定系统的设计流量。
9.1.7建筑内设有不同类型的系统或有不同危险等级的场所时,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其设计流量的最大值确定。
9.1.8当建筑物内同时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时,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同时启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的用水量计算,并按二者之和中的最大值确定。
9.1.9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雨淋报警阀控制的喷头的流量之和确定。多个雨淋报警阀并联的雨淋系统,系统设计流量应按同时启用雨淋报警阀的流量之和的最大值确定。
9.1.10当原有系统延伸管道、扩展保护范围时,应对增设喷头后的系统重新进行水力计算。
9.2管道水力计算
9.2.1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宜采用经济流速,必要时可超过5m/s,但不应大于10m/s。
9.2.2管道单位长度的沿程阻力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H-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的供水压力(MPa);
∑h-管道沿程和局部水头损失的累计值(MPa),报警阀的局部水头损失应按照产品样木或检测数据确定。当无上述数据时,湿式报警阀取值0.04MPa、干式报警阀取值002MPa、预作用装置取值0.08MPa、雨淋报警阀取值0.07MPa、水流指示器取值0.02MPa;
P0-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MPa);
Z-最不利点处喷头与消防水池的最低水位或系统入口管水平中心线之间的高程差,当系统入口管或消防水池最低水位高J于最不利点处喷头时,Z应取负值(MPa);
hc-从城市市政管网直接抽水时城市管网的最低水压(MPa);当从消防水池吸水时,hc取0
9.3减压设施
9.3.1减压孔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在直径不小于50mm的水平直管段上,前后管段的长度均不宜小于该管段直径的5倍;
2.孔口直径不应小于设置管段直径的30%,且不应小于20mm;
3.应采用不锈钢板材制作
9.3.2节流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径宜按上游管段直径的1/2确定;
2.长度不宜小于1m:
3.节流管内水的平均流速不应大于20m/s
9.3.3减压孔板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9.3.4节流管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9.3.5减压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在报警阀组入口前;
2.入口前应设过滤器,且便于排污;
3.当连接两个及以上报警阀组时,应设置备用减压阀;
4.垂直安装的减压阀,水流方向宜向下;
5.比例式减压阀宜垂直安装,可调式减压阀宜水平安装;
6.减压阀前后应设控制阀和压力表,当减压阀主阀体自身带有压力表时,可不设置压力表;
7.减压阀和前后的阀门宜有保护或锁定调节配件的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