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操作与控制
变化概述
1、增加了不同类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的起泵方式;
2、增加了预作用系统的联动条件,预作用系统可以由两个火灾报警信号联动开启,也可以由火灾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开启。
具体内容
11.0.1湿式系统、干式系统的喷头动作后,应由报警阀压力开关直接联锁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及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应根据系统类型由火灾探测器、闭式喷头作为探测元件,分别启动预作用装置或雨淋报警阀,自动向配水管道供水。
11.0.2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和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应同时具备下列三种启动消防水泵和开启预作用装置或雨淋报警阀的控制方式:
1.自动控制;
2.消防控制室(盘)手动远程控制;
3.泵房水泵控制柜、预作用装置或雨淋报警阀处现场应急操作。
当建筑物整体采用湿式系统、局部场所采用预作用系统保护且预作用系统串联接入湿式系统时,预作用系统的启动方式应符合本规范第11.0.1条的规定。
11.0.3雨淋报警阀的自动控制方式可采用电动、液(水)动或气动当雨淋报警阀采用充液(水)传动管自动控制时,闭式喷头与雨淋报警阀之间的高程差,应根据雨淋报警阀的性能确定。
11.0.4快速排气阀入口前的电动阀应在启动消防水泵的同时开启。
11.0.5消防控制室(盘)应能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泵、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有压气体管道气压,以及电源和备用动力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反馈信号,并应能控制水泵、电磁阀、电动阀等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