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住建厅、人社厅正式发文,要求在建筑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时,必须参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信息,核实企业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核实社保材料:办理建筑业资质审核(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时,参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信息,核实企业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7月完成联网: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社保缴费查询接口开发、上线,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联网查询对接,计划2018年7月完成。
资质审批与社保缴费信息联网,将使得住建主管部门查处“挂证”变得简单、有效:
挂证1: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注册
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通过数据比对,若发现一个身份证号码登记注册在两个不同的单位,则判定为“挂证”。
挂证2、一人多证或一证,在同一单位登记,但与真实工作单位不一致
以社保交纳单位确定相关人员真实工作单位,若存在证书登记注册单位与交纳社保的单位不一致,则判定为“挂证”。
作为人口大省的河南,率先推进资质审批与社保信息联网,对“挂证”无疑是一记重拳。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相信只是时间早晚。
文件原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企业社保缴纳情况联网查询工作的通知
豫建建〔2018〕4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建筑业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核(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法定行政审批职能实施,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备案)弄虚作假行为,现就做好上述企业社保缴纳情况联网查询工作通知如下,请做好贯彻落实。
一、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建筑业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核(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法定行政审批职能,实施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时,参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信息,核实企业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二、为提高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上述各类企业社保缴纳情况查询效率,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社保缴费查询接口开发、上线,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联网查询对接,计划2018年7月完成。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本地社保缴费情况查询工作。
四、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依规提供社保缴费情况查询,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社保缴费情况查询工作管理制度,共同保障数据安全,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五、做好企业社保缴纳情况联网查询工作,是规范企业资质申报、审批,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保障。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沟通协调,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切实发挥作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