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规范福建消防技术服务从业行为,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近日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了《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通知强调:
停止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但是,在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前,应将从业条件、从业人员等基本信息录入“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
“平台”将根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登记的基本情况对其进行初始赋分及服务水平评定,并将赋分分值及服务水平评定在“平台”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基本信息的评分强调:除加项外,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信息不应低于40分。其中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占分可高达12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积分标准
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按星级划分:
(一)综合评定赋分分值大于等于八十分的,划分为四星级
(二)综合评定赋分分值大于等于六十分且小于八十分的,划分为三星级
(三)综合评定赋分分值大于等于四十分且小于六十分的,划分为二星级
(四)综合评定赋分分值小于四十分的,划分为一星级。
综合考虑国家级、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单体建筑面积五万平米以上的建筑;除加油站以外的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工业建筑的消防安全风险等级,以及区域性消防安全评估的专业性和复杂性。
以上项目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活动和消防安全评估活动,应由服务水平达到四星级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维护保养检测活动应由本机构不少于五名注册消防工程师、十名中级技能等级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共同参与,消防安全评估活动应由本机构不少于六名注册消防工程师共同参与,评估软件应满足评估业务需要,且符合知识产权相关要求。
原文:http://link.233.com/20969/xiaofang/tztg/116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