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消防救援总队发布通知: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抽查工作。其中要求查看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证书原件、劳动合同现场联网查询,不合格的将扣分,人数配备不足则直接一票否决。并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指派无任何资格人员执业的,直接一票否决,停止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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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不再实施资质许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要求,结合《总队关于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时间安排,总队定于近期开展我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抽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3月29日至4月10日
二、人员安排
鉴于此次专项行动涉及全省,检查单位数量较多,总队成立以巩玉斌副总队长为组长,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赵进军处长、火调技术处王东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部分总(支)队人员此次参加专项抽查工作。
三、抽查范围
2020年1月1日以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布的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执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按照不低于设区市总数10%且不少于2家的比例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抽查,重点抽查取消资质许可后新成立的和支(大)前期核查发现问题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四、抽查内容
(一)从业条件核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符合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的要求,从业人员数量是否合规、社会保险是否及时缴纳;办公场地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相关器材、设备配备是否齐全;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软件、硬件是否按要求购置,软硬件基本功能是否掌握。
(二)执业情况核查。除实地核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外,随机从其2020年以来的服务对象按照不低于10%且不少于3家的比例开展技术服务质量实地抽查,包括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局部检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业务。
具体抽查内容见《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公告》(2020年12月31日发)。
五、结果运用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对此次专项抽查结果将在“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和“河北消防网”进行公告,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出具虚假、失实报告或者“一票否决”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将公告停止消防技术服务执业并协调相关单位停止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使用权限。
附件:
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行动实地抽查记录表》
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情况核查表》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he.119.gov.cn/2021-03/25/content_84342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