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火灾早期特征、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为人员疏散、防止火灾蔓延和启动自动灭火设备提供控制与指示的消防系统。
2.【报警区域】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等划分的单元。
3.【探测区域】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4.【保护面积】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5.【安装间距】两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6.【保护半径】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7.【联动控制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用于控制消防设备(设施)工作的信号。
8.【联动反馈信号】受控消防设备(设施)将其工作状态信息发送给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信号。
9.【联动触发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的用于逻辑判断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