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物品的分类方法,主要是根据物品本身的火灾危险性,并吸收仓库贮存管理经验,并参考《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相关内容而划分的。
甲类物品包括:
1、闪点<28℃的液体,比如己烷、戊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酸甲酯、醋酸甲酯、硝酸乙酯,汽油,丙酮,丙烯,乙醚,60度以上的白酒等等。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比如乙炔,氢,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电石,碳化铝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比如:硝化棉,消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比如金属钾、钠、锂、钙、锶,氢化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比如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铵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比如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
乙类物品包括:
1、闪点≥28℃至<60℃的液体。比如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酯,硝酸戊酯,乙酰丙酮,环己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比如氨气,液氯。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比如.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重铬酸钠,铬酸钾,硝酸,硝酸汞,硝酸钴,发烟硫酸,漂白粉
4、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比如硫磺,镁粉,铝粉,赛璐珞板(片),樟脑,萘,生松香,硝化纤维漆布,硝化纤维色片
5、助燃气体有氧气,氟气。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比如漆布及其制品,油布及其制品,油纸及其制品,油绸及其制品
丙类物品包括:
1、闪点≥60℃的液体,比如动物油,植物油,沥青,蜡,润滑油,机油,重油,闪点≥60℃的柴油,糖醛,>59度至<60度的白酒
2、可燃固体,比如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物,谷物,面粉,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竹、木及其制品,中药材,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子产品,计算机房已录数据的磁盘储存间,冷库中的鱼、肉间。
丁类物品是指难燃烧物品,比如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酚醛泡沫塑料及其制品,水泥刨花板。
戊类物品是指不燃烧物品,比如钢材,铝材,玻璃及其制品,搪瓷制品,陶瓷制品,不燃气体,玻璃棉,岩棉,陶瓷棉,硅酸铝纤维,矿棉,石膏及其无纸制品,水泥,石,膨胀珍珠岩。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四类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的相关知识。
一、甲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主要依据《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一级易燃固体、一级易燃液体、一级氧化剂、一级自燃物品、一级遇水燃烧物品和可燃气体的特性划分的。
二、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主要是根据《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二级易燃固体、二级易燃液体、二级氧化剂、助燃气体、二级自燃物品的特性划分的。
三、丙、丁、戊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丙、丁、戊类物品分类的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首先是丙类。包括闪点不小于60℃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物质。
其次是丁类。指难燃烧物品。这类物品的特性是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燃或微燃,将火源拿走,燃烧即可停止。
再次是戊类。指不燃物品。这类物品的特性是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碳化。
最后是丁、戊类物品的包装材料。丁、戊类物品本身虽然是难燃或不燃的,但其包装材料很多是可燃的,如木箱、纸盒等。当可燃包装材料重量超过丁、戊类物品本身重量1/4时,这类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四、石油库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方法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将石油库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三类,具体可以参考屏幕中给出的表格。